???兩公司所簽訂合同中約定該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但事后只有公司蓋章而沒有雙方所授權代表(自然人)簽字或蓋章的,應認定該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作為自然人的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其個人名章而非加蓋合同當事人的公章。在此情形下,若只有公司蓋章,僅能使合同成立,但不能使合同生效,即僅有形式拘束力,而實質無履行力。
????兩公司所簽訂合同中約定該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的,應認為此種約定屬于約定不明,盡管在事后僅有雙方法定代表人的簽字而沒有公司蓋章的情況下,仍應直接認定雙方所簽字的合同有效。
????合同雙方約定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經公司蓋章時生效,若合同中僅有一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應認定簽約過程中該單位存在有放棄蓋章拒絕簽約的權利,本合同不具備雙方約定的生效條件,對未蓋章一方無約束力。
????兩公司在所簽訂協議中約定本協議"自簽字蓋章時生效",債務人方僅有公司蓋章但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按照協議履行債務,債務人以其法定代表人未簽字而導致本協議尚未生效拒絕履行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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